【学习先进】“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”获得集体 ——云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
2021-06-22 16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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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 4月,云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荣获“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”。
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,隶属于云南煤炭产业(煤化工)集团有限公司,目前矿山原煤直接生产人员工效达到22.5吨/工,核定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/年,露采储量达到1.92亿吨,是云南省第二大露天煤矿。
先锋褐煤为低灰、低中硫、低磷、高发热量、高挥发分、较高煤灰熔融性、煤化程度较高,品质优良,是气化、液化和化工优质原料煤。通过合理的生产组织及科学管理,实现了单斗-汽车间断生产工艺,2020年完成原煤产量200万吨,完成剥离量361.34万立方米,代表了国内同类条件露天煤矿的先进生产力水平。
近年来,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决策部署,多措并举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,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效。2020年,先锋煤业实现营业收入5.27亿元,利润总额3.34亿元;在年度未发生环保投诉基础上,圆满实现了无工亡、无重伤,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机电、设备、运输等非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生产目标。此外,2004至2014年,先锋煤业被中国煤炭协会评为“全国煤炭工业行业级高产高效矿井”“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煤矿”“全国煤炭工业行业一级安全高效露天矿”等荣誉称号。2007至2014年连续被评为“昆明市工业企业百强企业”和“昆明市工业企业纳税大户”,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及工业强县做出应有贡献。
为保持公司经济平稳运行,队伍和谐稳定,先锋煤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,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,以建立公司年金制度,增强了职工创新创造的主动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,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保证;同时,以深入开展“四大重点”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为重点,全面梳理排查维稳风险点,及时掌握了解职工思想动态,全面加大和落实职工帮扶慰问力度,有效保障职工权益;积极深化“三项制度”改革,强化工作考核,充分发挥生产设备使用效率,实现效益最大化,确保生产经营稳中有升。
在安全生产工作中,先锋煤业严格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“层层负责、人人有责、各负其责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生命至上的思想,确立了公司安全生产理念。另一方面,不断夯实安全环保基础管理,通过边坡治理、坑内临时倒堆等生产措施优化,降低剥采比、减少剥离量、缩短排土运距,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。
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,先锋煤业本着与地方和谐发展、互惠互利和双赢的思想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协助地方政府解决道路修筑、幼儿园建设、村庄搬迁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等资金缺口,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建设,维护了地方稳定,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担当,建矿至2015年累计对先锋镇直接支持1.84亿元,针对先锋镇大岭岗村和代理堡箐村整村搬迁,投入资金4,600万元,完成了130户676名农民迁入新居。同时,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聚焦和辐射带动作用,提供就业岗位,为800多户家庭涉及3000多人口提供了生活经济来源,带动了产业发展;公司生产的褐煤,促进了物流发展,建矿至2015年因褐煤外运(由云南寻甸龙华实业有限公司承运)累计产生运费11.07亿元,同时为寻甸县内的企业提供了燃料用煤保障,促进了寻甸县工业发展。
下一步,先锋煤业将根据集团公司的管控工作要求,按照新要求、新任务,树立一盘棋思想,把握发展定位,紧紧围绕“促生产、增效益”的工作核心,转变思想、聚焦主营主业,主动担当,坚持安全生产和企业效益两手抓,努力推进设备更新、扩建项目建设、对标管理等工作,继续深化“三项”制度改革、全面推进“五化”建设、启动智慧矿山设备应用平台建设,完成一级标准化创建等各项工作,以新的面貌、新的观念、新的思想迎接新的挑战,创造新的业绩,为集团高质量发展贡献先锋力量。
(集团工会报道,集团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部初审杨秋、终审周冬荣)